生态环境部:9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
发布时间:2021-01-04 作者: 来源:
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不懈奋斗,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9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碳排放强度2020年目标提前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目标如期高质量实现。
他介绍道,“十三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九项约束性指标,在2019年已经有8项提前完成。在环境质量方面是3项,PM2.5未达标城市浓度累计下降23.1%,“十三五”目标是1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9%,“十三五”目标是7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4%,“十三五”目标是5%。总量减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两累计分别下降22.5%、16.3%、11.5%、11.9%,分别完成了两个15%、两个10%的目标。碳排放强度方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了18.2%,“十三五”目标是18%。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改善势头。1—1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9%,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82.0%,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7%,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他表示,到今年11月份,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是31微克/立方米,达到了世卫组织第一阶段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值,九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已经圆满完成、超额完成、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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