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1-04-20 作者: 来源: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贯彻落实这一重要部署,必须从源头、过程和后果多环节整体发力,做到源头预防强化约束,过程管理强化效能,损害赔偿强化配套,责任追究强化精准。在此基础上,一体化推进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让各项制度措施形成联动效应,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为务实高效管用。
发挥制度政策体系合力。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合力,重在做到系统集成,追求整体最优。一方面,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自然资源监管,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处理好开发、利用、保护关系。另一方面,按照生态环境系统运行规律,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条条框框,实施跨地区按流域行政执法和联防联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提高环境治理效能。
构建全过程全方位防治体系。实现全过程全方位污染防治,实施排污许可制是重要一环。排污许可制是一项基础性制度,可以有机衔接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促进信息和数据高度高效共享;可以实现固定污染源监管流程的再造,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等制度系统衔接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污许可制,需要依法将固体废物、噪声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海洋污染源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强化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推动实现全过程全方位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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