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 来源: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陕西省印发了2021年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要点提出,启动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持续开展涉镉等污染源排查整治,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污染问题。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推动将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现有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鼓励实施绿色化改造。
要点指出。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推动相关部门在编制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完善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制度,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执法中的应用。探索开展污染地块遥感监管工作。
要点强调,督促指导各地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县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行、监管”一体统筹模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关中、陕北、陕南各选一个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并在区域内推广。完成33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动33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维技术指导和督查检查,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要点要求,切实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做好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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