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31%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 来源:
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时期,西藏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林业重点工程,共到位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202.3亿元,森林覆盖率由12.14%提高至1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由42.3%提高到47%。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全速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完成营造林596.48万亩;全面消除海拔4300米以下1079个“无树村”、10.47万户“无树户”;飞播造林试验成功启动,飞播面积21.8万亩;落实新一轮退耕还草15.05万亩,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4020万亩;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9万亩,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3处,封禁保护面积45万亩。
退牧退耕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防火等系列工程项目,以及一系列措施,全力推动雪域高原山青水绿。种的同时,还要管护好。西藏自治区通过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使用林草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等举措,不断强化林草资源管护。
据悉,“十三五”期间,围绕生态林草和民生林草两条路线,西藏自治区严格保护和修复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推进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林草产业,不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西藏建设,不断筑牢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西藏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21至2022年度林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立项、早批复、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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