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1-06-15 作者: 来源: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七部门印发《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实现碳排放与污染物协同控制。
《意见》提出,完善水泥行业规范公告管理,试行企业诚信自我声明。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得受理、审批违规新增产能生产项目的生产许可申请;对于因产能置换、兼并重组发生变更的项目,应当注销或变更原生产许可证后重新申请;对于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水泥行业排污许可管理,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意见》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建材市场和商店的监督抽查,扩大覆盖面、增加频次,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要实施跟踪抽查,重点抽查氯离子、强度、水溶性铬(Ⅵ)等安全指标。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工程检验报告造假、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执法查处信息要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扩展相关案件来源,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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