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样干
发布时间:2021-08-02 作者: 来源:
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获悉,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总体目标是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3%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左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市、区)完成空气改善目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方案》指出,加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支持“退后十”城市及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项目。落实省级对“双代”补贴政策。推动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加价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支持绿色发展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方案》强调,健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智库,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研究,制定PM2.5和O3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加强省本级技术支撑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升级改造,开展臭氧生成机理与源解析研究。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形成“监测-监督-管理-指挥-统计-决策”的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闭环管理。加强基层管理、执法人员及企业培训,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方案》要求,围绕1-2月重污染天气频发,4月扬尘污染,5-9月臭氧污染,10-12月秋冬季攻坚等重点时段,组织专人专班开展专项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行治理责任。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的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加强对各级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考核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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