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新能源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深圳:碳排放强度超标将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1-08-02    作者:  来源:

  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实施。《条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环境建设整体布局,授权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近年来,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行动计划,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天蓝地绿水清”的成果,《条例》授权市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环境强制性地方标准,和严于国家标准的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

  此外,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就是专设一章,对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般性工作、碳达峰和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进行了规定。

  一方面,要求市政府编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建立本市碳排放管控机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在本市碳排放达峰后,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预期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应当制定碳中和计划和实施方案。

  另一方面,要求市政府建立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设定固定总量的排放额度,约束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的年度碳排放。建立碳普惠机制,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进行量化,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分享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新能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市场调查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