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55号)
发布时间:2024-06-0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个人 | 符平洪 |
案件名称 | 贵州百里杜鹃启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仁和乡中心煤矿“3·31”顶板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35-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5月31日 |
处罚结果 | 暂停煤矿安全检查作业资格证30日(特种作业证编号:TM522422********5854) |
处罚事由 | 根据毕节百里杜鹃中心煤矿“3·31”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其个人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
处罚依据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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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6/t20240603_84718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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