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47号)
发布时间:2024-06-0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个人 | 陈超 |
案件名称 | 贵州久泰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红果煤矿“1·4”顶板事故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32-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5月27日 |
处罚结果 |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426********4450)30日 |
处罚事由 | 根据关于六盘水盘州红果煤矿“1·4”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你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九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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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5/t20240531_84709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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