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实践,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巩固深化“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按照省委部署,在2023年省能源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挖群众身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违纪违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省能源局承担的国家重点建设和国家核准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行政确认)三项行政执法工作。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执法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审批超时效的问题。
(二)执法不公正问题。是否存在受理条件不透明、专业审查处室审查不及时、选择性审查的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事实不清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问题。是否存在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冷横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五)执法不廉洁问题。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四、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0431-89156373
举报邮箱:12777357@qq.com
来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987号,吉林省能源局法规处 ,邮政编码:130021
五、提供问题线索须知
(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的提供您发现能源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相关线索,不属于征集范围中明确的问题线索,请依法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二)为便于及时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客观真实的反映问题,尽可能做到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
(三)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对投诉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对提供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感谢社会公众对能源局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通告。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j.jl.gov.cn/zwgk/tzgg/202406/t20240621_3247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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