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68号)
发布时间:2024-07-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4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7月8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龙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根据毕节黔西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龙华煤矿存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安全监督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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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7/t20240708_85076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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