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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4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法规〔2024〕109号

  民盟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绿氢产业 助推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1:制订“多业协同”规划

  (一)出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我省正式出台了《“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以下简称《规划》),对全省氢产业发展进行了超前谋划和布局。《规划》以 “三步走”方式,按 “一区、两轴、四基地”布局氢能产业,打造“中国北方氢谷”。其中,长春氢能装备研发制造应用基地、延边氢能贸易一体化示范基地就是谋划布局的“四基地”中的2个基地。长春氢能装备研发制造应用基地主要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现有氢能产业现有企业为基础,突出发展绿氢能源开发与相关装备产业协同发展。借助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与长春国际汽车城发展布局,开展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和燃料电池相关设备研发与制造,构建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体系,推动质子交换膜 (PEM)电解水设备、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电堆与系统集成、氢内燃机研发、整车制造等技术加快突破。加强省内碳纤维产业联动和优势成果转化,推动碳纤维储氢装备研发制造。延边氢能贸易一体化示范基地主要依托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建设氢能产业聚集区;发挥珲春口岸优势,探索氢能相关装备及能源出口合作,建立区域氢能交易市场。“氢动吉林”行动实施以来,我省大力发展氢基绿能产业,积极推动氢能产业“四大基地”建设。目前,各市(州)也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出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比如,长春市出台了《“氢动长春”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5年)》。

  (二)制定发布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吉政发〔2022〕22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措施》)正式发布,《支持政策措施》第4条明确,支持氢能前沿技术研究。围绕氢能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重点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大规模生产安全技术研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第5条明确,支持首台(套)首批次应用。将氢能领域发展潜力大、技术水平领先、推广价值高的先进技术产品优先纳入省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类),按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第2条明确,支持氢能一体化发展。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绿氢自消纳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在项目立项、节能审查等方面予以支持。第3条明确,规范加氢站审批流程。参照天然气管理办法,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一体站在非化工园区示范建设。第8条明确,支持加氢站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加氢站。第11条明确,支持绿氢储运企业。对专业从事绿氢存储的项目主体以及使用绿氢存储装置的其他项目主体,按绿氢存储设备投资的20%,给予项目主体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对专业从事绿氢运输的项目主体,按照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每公斤1.5元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支持政策措施》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产业链示范应用、支持氢能企业做强、建立氢能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三)推动氢能产业绿色发展。我省在谋划氢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始终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氢在我省传统优势行业运用比重,积极扩大绿氢终端消费规模和应用领域,逐渐降低对传统石化电能依赖。《规划》明确,坚持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氢能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1号)进一步明确,大力推进绿能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或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建设增量配电网和氢基绿能产业园区,吸引用电大户企业落户园区,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探索推动离网型项目。以完全离网新能源制氢项目为示范,构建纯新能源电力系统,减少电网调节压力,助力全社会深度脱碳。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完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参与碳排放权、绿电、绿证交易。“氢动吉林”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在积极谋划氢能全产业链发展的同时,大力推动氢基绿能产业园区、氢基绿能项目建设,先后示范落地了一批氢能装备制造、氢基绿色能源开发和氢能交通项目,已逐步形成产业优势。各市(州)也正在积极谋划和推动氢能项目。省直各相关部门也大力支持“氢动吉林”行动,省工信厅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园认定和建设,组织开展氢能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目前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和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园的申报材料符合相关申报条件。

  关于建议2:实施“政策清障”行动

  目前,我省氢产业政策体系刚刚建立,随着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将积极适应氢能产业发展需要,着眼国际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大势,从有利于我省氢能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规划》和相关政策进行适时完善和调整。同时,将结合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氢动吉林”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就我省氢能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和清理,适时出台支持氢能应用场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引导氢能产业依法合规健康可持续发展。持续优化氢能等新能源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破除传统条块分割监管体制障碍壁垒,消除氢能源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氢能源产业发展壮大的外部政策环境。2023年,我局积极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推动氢能项目落地建设,我省已经将新能源建设指标下放到了各市(州)。今年,为贯彻“狠抓落实年”活动,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会议精神,我局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2月份,集中开展了践行“狠抓落实年”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大调研活动,局领导亲自带队,分6个调研组深入一线能源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调研结束后,局领导及时听取各组调研情况汇报,并认真梳理制约能源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

  关于建议3:完善“氢绿吉林”政策

  2022年以来,我省在出台《规划》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和文件,成立了“氢动吉林”行动领导小组,完成了顶层设计。省政府有关部门也积极支持完善氢能产业“1+N”配套政策。省发改委认真研究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规划、审批、资金三个方面制定了10条具体支持政策。2023年,省财政设立了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氢能源、储能项目发展、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目前,国家已将支持绿色发展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领域,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如新能源产业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此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新能源企业,可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先进制造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优惠。省财政将密切关注国家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和金融工具情况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动向,继续配合税务部门将税费支持政策在我省落实到位;对符合条件的绿氢产业项目,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助力我省向绿氢强省迈进,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先机,扩大我省绿氢应用市场份额。省住建厅起草了《吉林省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导则》《吉林省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加氢合建站管理导则》,并组织成立专家团队,指导各地加氢站项目科学推进,现地调研吉电股份中韩示范区加氢站项目建设,推动进行试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氢动吉林”行动部署要求,紧盯氢能产业发展前沿,抢抓氢能产业新赛道,突出绿氢发展重点,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合力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氢基绿能项目建设,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和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j.jl.gov.cn/zwgk/tzgg/202407/t20240712_3260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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