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监测监控中心关于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我单位拟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服务单位,现将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贵州省能源监测监控中心
二、采购项目: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8月31日止,按每次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四、采购需求及价格标准上限:
需求:满足我单位正常的公务出行,准时按我方要求接送出行人员,驾驶员要保障车辆内外的卫生整洁;
价格标准:按《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价格为上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包含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等在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能随时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2.租赁车辆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车况安全良好,车辆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技术及身体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响应材料要求
1.报价函(包含各种车型及分项价格);报价不能超过标准上限,超过无效,建议报价模板:
序号 | 车型 | 车辆租用费(元/天) | 驾驶员雇佣费(元/天) | 合计(元/天) | 备注 |
1 | 轿车(5座) | ||||
2 | SUV(5座) | ||||
3 | 商务车(6-9座) | ||||
4 | 中巴车(10-19座) |
注:以上报价不包含燃油(充电)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及停车费,该费用据实凭票结算。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无违规违纪证明材料、信用证明材料。
5.提供常用车辆登记文件或行车证,及车险证明材料。
6.服务承诺。
7.其他事项: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若有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磋商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请于2024年8月26日中午12:00前电话报名,磋商文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袁建 联系电话:18785779859
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8/t20240820_85410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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