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加强混塔式风电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发布时间:2024-10-2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深刻吸取混塔式风电项目人身伤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混塔式风电项目施工安全防控,山东能源监管办迅速采取行动,全面加强混塔式风电项目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强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混塔式风电本质安全水平。督促相关电力企业重点从加强混塔式风电设计标准、施工方案研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报审、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审批流程以及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混凝土塔筒施工平台设置荷载标识、混凝土塔筒内应设置独立、牢固、可靠的安全带(绳)挂点,挂点满足安全带高挂低用要求,平台与筒壁连接部位安全可靠性合格后投入使用等以上方面进行管控,确保施工本质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结合全省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工作,督促相关电力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当前风电项目(特别是混塔式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筑牢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电力企业特别是混塔式风电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辖区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同时,要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以混塔式风电项目人身伤亡事故教训为镜鉴,加强混塔式风电项目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盯混塔式风电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4-10/25/c_13107869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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