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到2022年,建成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1-04-13 作者: 来源:
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获悉,为推动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序推广和规范各类活动碳中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2年,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碳中和参与度明显提高,碳中和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碳中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大型活动碳中和有序推行,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广泛弘扬。
《方案》提出,鼓励优先采用国家碳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实施碳中和,推动依托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开发减排项目。加快建立包括“碳惠天府”在内的区域碳减排机制,重点围绕公众行为减排、林草碳汇提升、城乡环境整治、节能低碳改造,创新开发区域核证碳减排量,畅通低碳价值转化路径。探索将碳中和与生态扶贫有机结合,鼓励采用来自贫困地区的碳信用或新建林草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
《方案》强调,有序推广社会活动碳中和,鼓励各类实施主体在赛事、会议、论坛、展览、旅游、生产、运营等各类活动中优先节能降耗、绿色消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倡导绿色经营和低碳发展理念,实施活动碳中和或部分抵消温室气体排放。逐步将碳中和等低碳发展行动情况纳入绿色会展和绿色生活创建、绿色低碳企业、低碳试点城市等评价体系,探索建设碳中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商超,推广碳中和年会。
《方案》要求,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宣传碳中和理念,加强碳中和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营造绿色生活和低碳发展氛围。不断创新碳中和场景,提高公众参与度,改善实施主体获得感。大型活动组织者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披露碳中和信息,企事业单位应有序将实施碳中和情况纳入温室气体排放和资源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碳中和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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